随着“双十一”第一波付尾款落幕,消费者陆续进入收货、退换货阶段。不少消费者仍对网购预售中支付的“定金”能否退还心存疑惑。央视新闻报道称,其实,“定金”与“订金”,仅仅一字之差,法律后果却截然不同,消费者该如何准确区分?
某消费者维权网站近期收到的投诉中,“定金不退”问题出现频率较高。很多消费者反映,预售时支付了“定金”,后因各种原因未支付尾款,导致“定金”无法退还。那么,“定金不退”的法律依据是什么?
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介绍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: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,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,无权请求返还定金。他提醒消费者,网购前要明确区分“定金”与“订金”,避免陷入消费纠纷。
陈音江进一步解释,宝盖头的“定金”是法律术语,指合同双方自愿约定的一种债权担保。如果付款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,无权要求退还“定金”。而言字旁的“订金”属于习惯用语,相当于预付款,如果合同未能成交,双方均可要求退还。